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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小天使 19-9-2005 18:09

養 狗 之 道

儘 快 更 改 地 址 或 擁 有 權  

凡任何人已根據狂犬病規例獲發給狗隻牌照,如該人更改其地址;或不再是該狗隻的畜養人,則該人須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以書面將該更改事項或該停止事項(視屬何情況而定)通知署長,而無論如何須在更改或停止後的5天內通知署長。

任何人違反,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0

儘 快 報 失 遺 失 寵 物

為了儘快尋回遺失的寵物 ,你應儘快向就近的動物管理中心、愛護動物協會及警署報案,並提供畜主的身分證號碼及晶片編號。

流浪動物被捕獲後會於四天後處理或供他人領養。

養 狗 前 考 慮

居 住 地 方 是 否 容 許 養 狗。

是 否 有 充 裕 時 間 照 顧 狗 隻。

家 人 是 否 接 受 你 養 狗。

選 擇 合 適 的 狗 隻

確 保 你 選 擇 的 狗 隻 適 合 你 的 家 居 環 境 。

如 果 家 中 有 長 者 或 幼 童 , 或 家 中 欠 缺 足 夠 地 方 供 狗 隻 活 動 , 應 避 免 飼 養 大 型 及 活 躍 的 品 種 。

避 免 造 成 滋 擾

避 免 該 狗 隻 四 處 遊 蕩 。 帶 其 外 出 時 , 應 以 狗 帶 牽 引 。

不 得 讓 狗 隻 叫 吠 致 騷 擾 鄰 居 。

狗 隻 便 溺 後 , 應 清 潔 妥 當 , 並 以 衛 生 的 方 法 棄 置 狗 糞 。

不 要 讓 狗 隻 騷 擾 或 襲 擊 其 他 人 或 動 物 。 倘 其 具 攻 擊 性 , 與 其 外 出 時 應 替 其 戴 上 口 罩 。


保 護 孩 童 免 受 襲 擊

除 非 有 成 人 在 場 , 否 則 不 要 讓 兒 童 單 獨 與 狗 隻 共 處 。

不 要 讓 兒 童 走 近 進 食 中 的 狗 隻 及 有 幼 犬 在 旁 的 母 狗 。


為 狗 隻 進 行 絕 育 手 術

為 狗 隻 進 行 絕 育 手 術 , 以 避 免 其 不 必 要 地 繁 殖 及 減 低 其 攻 擊 性 。


充 份 照 顧 你 的 愛 犬

確 保 狗 隻 有 足 夠 食 物 、 潔 淨 清 涼 的 食 水 及 經 常 運 動 。

由 獸 醫 為 狗 隻 進 行 犬 瘟 熱 、 肝 炎 及 出 血 性 腸 炎 預 防 注 射 。

遇 傷 病 時 應 及 早 就 醫 。

為 狗 隻 領 取 牌 照 及 注 射 預 防 狂 犬 病 疫 苗

適 當 處 置 棄 養 狗 隻

不 應 棄 置 狗 隻 , 請 將 不 再 需 要 的 動 物 帶 往 就 近 的 動 物 管理 中 心 或 愛 護 動 物 協 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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